跟拍違法?今釋憲辯論並網路直播
蘋果日報記者因採訪跟拍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認為裁罰侵害憲法言論自由,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本案涉及新聞採訪自由與隱私權保障界線的爭議,今天將開憲法法庭進行辯論,並首度網路同步直播。
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成立至今,已開過十一次庭,包括檢察官羈押權、副總統兼任閣揆、集會遊行法、真調會條例及換發身分證按捺指紋等釋憲案,都曾開過憲法法庭。
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因跟拍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名模孫正華,詢問兩人婚事,記者等候在苗華斌住家外巷子口時,警方接獲通報,上前依社維法開立罰單,裁罰三千元,記者向法院聲請異議遭駁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蘋果日報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有關「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的規定,如輕率使用在記者採訪新聞上,將限制新聞採訪行為,侵害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及工作權。
蘋果日報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當政商名流拒絕採訪時,就可檢舉記者的查證跟拍行為,透過警察開罰正當採訪的記者,社維法該項規定不僅可能淪為政商名流「隱惡揚善」的保護傘,未來媒體揭發黑心產品等調查採訪行為,也將同遭箝制,致公益監督的功能喪失殆盡。
憲法法庭今天除由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與台大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劉靜怡、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林明昕及義謙法律事務所尤伯祥律師三位訴訟代理人出庭辯論;社維法主管機關內政部則由參事劉文仕、東吳大學教授陳清秀、警察大學教授蔡震榮及律師尤英夫代表出席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