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輾女友致死

2011040714:27

兩度輾女友致死 大學生判無期確定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4/0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南致遠管理學院男大學生洪琦,不滿同班女友移情別戀,開車撞倒女友機車後,兩度輾壓女友致死,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洪琦無期徒刑確定、褫奪公權終身;合議庭認為洪有悔意,且給付900萬元賠償被害人家屬,無處極刑必要。

判決書指出,97年12月16日上午,23歲洪琦酒後在教室喧鬧,校方送醫後通知家屬帶回台北,洪琦隔天上午開車返回台南麻豆的學校附近,想與前女友劉芳瑜同歸於盡,遂到加油站、大賣場買汽油、沙拉油、木炭等物。

同年月18日上午,洪琦開車到劉女租屋處等她出門,見劉女搭顏姓男友機車出門,洪開車尾隨,以70公里以上時速,猛撞兩人的機車車尾,再以5到10公里時速兩次輾壓劉女,劉女送醫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