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赤裸共處 判無罪

2011060318:18

 

兩椿

離譜的判決

 

3人下藥性侵女子法官竟判無罪?

 

華視 更新日期:2011/06/03 15:29

這個判決是不是太離譜了,有個22歲女子小莉三年前跟朋友到KTV唱歌,結果被三個男子下藥迷昏,還被輪流性侵,讓小莉身心受創,後來她一狀告上法院,沒想到法官以罪證不足、判三個男子無罪,她今天也勇敢站出來、控訴遇到了恐龍法官。

穿著紅帽白的小莉戴著墨鏡、口罩,不想被認出,低頭緊握姐姐的手,整個人縮在姐姐身旁,自已遭人集體性侵,法官竟然判加害人無罪,想到淚水就不停的流,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出面控訴,抗議恐龍判決,小莉泣不成聲,舉起左手,好幾次自殘的傷痕清楚可見,密密麻麻的至少有十幾刀,現在只能靠藥物才能生活,一旁的姐姐站出來說,妹妹被帶到汽車旅館遭人集體性侵,法官竟然會判三個男生無罪,不懂法官為何有這恐龍判決。

為何法官會有這樣的判決,地院庭長說,一切都是因為證據不足,聽到這樣的說法小莉更不能接受了,板橋地院一審法官判三名集体性侵她的男生無罪,到底還有沒有天理,痛批判案的法官是「恐龍法官」,她一定要再上訴到底。

 

無獨有偶 又一椿小三赤裸共處

被判無罪

法官似乎對小三有「獨厚」之嫌 或是無計可施

讓人懷疑恐龍法官似乎愈來愈多、、、  

小三赤裸共處 「那個來」判無罪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6/03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葉男和吳女均有配偶,赤裸共處一室被查獲,涉嫌妨害婚姻罪,雄院認為吳女月經期間,又查無保險套、擦拭過體液的衛生紙,判決兩人無罪,案情頗為罕見。

檢方指出,前年1月2日晚上,葉姓男子在高雄市同事吳女住處過夜,隔天清晨6點多,被吳女丈夫會同警方前往查獲時,吳女裸露全身僅裹棉被,與下半身赤裸的葉男共處一室,兩人被依通姦罪起訴。

吳女應訊指出,案發當時在洗澡,聽到有人進來聲音才出來;葉男則表示,與吳女談論業務,後來因頭痛所以到她床上休息,兩人均否認涉案。

承辦法官調查,檢方並未提供被告兩人舉止親暱等證據,當天也未查獲保險套、擦拭過男女體液的衛生紙,加上正值吳女月經期,及醫院診斷吳女因經血過多疑子宮功能不良出血,尚難認定有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