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 偷爸爸30萬 私奔3個月

2011042513:29

 

如果你有個這樣的女兒

你要怎麼辦 ?

不能沒有你》真實故事女童 偷爸爸30萬 私奔3個月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4/25 03:28 胡欣男/桃園報導
 ▲金馬獎得獎電影《不能沒有你》的真實故事女主角阮姓女童(右),如今已是14歲的少女,離家出走3個月後被尋獲,父親北上趕到警局時,2人對望流露親情。(胡欣男攝)

中國時報【胡欣男/桃園報導】

還記得電影《不能沒有你》片中的小女孩嗎?現實中的那位阮姓女童,如今已是十四歲少女。一月底她拿走父親辛苦存的卅萬元離家出走,近三個月來與陳姓男友玩遍各縣市;小倆口廿三日沒錢被旅社趕出,昨中午在便利商店前共飲一瓶飲料,被警方尋獲,身上僅剩十元。

阮父雖原諒女兒,但責怪陳男涉嫌誘拐教唆,因此提出告訴。他激動地說,陳男原本還慫恿女兒結夥搶超商,幸好兩人討論後作罷,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阮父昨獲警方通知後,立刻從高雄北上,剛踏入警局看見失聯已久的女兒,沒有劈頭責罵,反而激動擁抱她,頻頻安慰說:「妹仔,沒事就好!」

阮父七年前為爭取監護權,持刀抱女兒在台北要跳天橋的畫面震撼人心,日後被拍成電影《不能沒有你》叫好又叫座。

女童現已十四歲,長得亭亭玉立。不過國二上就中輟,一月卅日無故失蹤,急得阮父通報失蹤人口,深怕女兒像日前雲林少女被性侵殺害一樣,有個三長兩短。

少女告訴警方,去年底透過同學介紹,認識十九歲陳姓男友,年初因奶奶不讓她看「垃圾閱讀物」,把言情小說與漫畫書丟掉,她一氣之下,和男友離家出走「私奔」。她知道父親在衣櫃有存錢,拿走卅萬當盤纏,還「孝順」地留十萬給父親生活。

幾個月來,她與男友玩遍屏東、台南、台中、苗栗與台北,最後落腳在桃園。誇張的是,小倆口沒金錢概念,一路搭計程車吃喝玩樂,卅萬元很快就花完。

少女說,他們都住旅社、民宿,除了吃飯之外,錢都拿去買漫畫、遊戲片與線上遊戲點數卡。「阿嬤把我漫畫丟掉,我就要買回來!」

正值叛逆期的她,還在警局翻開包包,炫耀她買的遊戲片與漫畫書,絲毫沒有悔意。

桃園警方調查,阮女與男友二月十二日就投宿在桃園市復興路的小旅社,期間都在桃園市的網咖與大賣場、速食店活動。女孩很愛看漫畫,甚至用大賣場的最大購物袋裝漫畫書滿載而歸,三餐都吃速食店的炸雞、可樂。

廿三日兩人盤纏用盡,被趕出旅社才流落街頭,身上只剩卅元,昨中午在便利商店門口共飲一罐廿元的礦泉水,被巡邏員警盤查得知是失蹤人口,才讓《不能沒有你》女主角的身分曝光。兩人因為太餓了,在派出所猛啃便當,因「快兩天沒錢吃飯了!」

少女說,月初看報得知父親一直在找她,但怕爸爸罵,又擔心連累男友,因此不敢主動對外聯繫。阮父昨趕到派出所後,關心詢問「這幾個月都在幹嘛?」少女竟天真回說:「吃喝玩樂!」阮父只能無奈地說:「沒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