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十二年國教配套方案出爐,教育部修訂「國小及國中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草案,學生的畢業條件將趨嚴格,上課總出席率不能低於三分之二、至少四領域成績須達丙等(六十分)以上;而學校嚴禁公布學生成績排行,學校每學期的紙筆測驗評量不能超過三次;首批適用對象為今年八月入學約二十萬名小一生及約二十八萬名國一生。
4大領域總平均須60分以上
現制學校大多只要操行及格就能畢業,新制將明訂新制改為「七大領域須至少有四大領域畢業總平均成績達丙等(六十分)以上,且上課總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才可畢業。
此外,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學校只可公布分數分布情形,不得公布班排及校排,也禁止擇優公布,部分學校公布校排前三十名或班排前十名的情況,教育部將加強抽查。
教育會考可列超額比序項目
配合十二年國教沒有國中基測,教育部草案也明列「教育會考」,一百零三年起每年五月針對國三生統一舉辦,評量科目為國文(寫作測驗)、英語、數學、社會及自然等五科,結果雖不列入在校成績,但可列為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的項目。
十二年國教強調學生的多元能力,黃子騰表示,對於目前採用紙筆測驗,草案強調使用紙筆測驗的頻率要最小,亦即定期評量(段考)紙筆測驗每學期頂多三次,平時小考避免紙筆測驗,應重視日常生活表現。
每學期紙筆測驗最多3次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支持教育部禁止學校公布以考試成績為主的校排和班排,為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教育部應對違法的校長給予記過處分。台北市小六李姓學生表示,同學都知道彼此的成績,公不公布沒有差別。
草案(http://edu.law.moe.gov.tw/)即日起預告一週並廣徵各界意見,後續將送教育部法規會及部務會報討論通過後發布實施,預計今年八月入學的國一新生和小一新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