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一律送警局

2011033015:06

不忍了 教部:霸凌一律送警局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3/30 14:09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30日電)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表示,霸凌暴力行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處理。

「國家教育研究院」今天舉行揭牌儀式,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吳清基等出席。

吳清基表示,有霸凌、暴力行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處理,教育部不再容忍,讓學生霸凌事件重複發生。

吳清基說,宣導已經過了,教育部不再容忍霸凌事件重複發生,學生不知道霸凌有法律責任;做傷害別人事情,就要負起法律責任。

反霸凌是否要立法?吳清基說,要聽各界意見。現有的相關法律有規定,任何人施加霸凌都會有法律責任,通報延遲也會罰款;外界若認為立法有宣示作用,教育部在審慎評估中,現階段則是落實現有的法律。1000330

(中央社檔案照片)